(一)办公室
科室电话:4603936 6363816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组织草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规章、发展规划、综合性文件;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拟定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人事科
科室电话:6368422
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县区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 三) 机关党委
科室电话:6186654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系统党群工作。
(四)纪检监察室
科室电话:6186059
检查大庆市工商局所属行政管理机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大庆市工商局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检查大庆市工商局所属行政管理机关在遵守纪律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受理对市工商局所属行政管理机关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市工商局所属行政管理机关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负责系统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制定,对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指导。
(五)财务审计科
科室电话:6186136
负责系统财务管理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系统会计核算;负责编报、审批、下达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收支计划;负责系统行政性收费管理和罚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负责系统票据管理和证照监制、发放工作,负责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系统审计工作。
(六)基层教育科
科室电话:6186032
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系统表彰先进、典型宣传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基层工商所(队)机构、编制设置及管理工作。
(七)法制科
科室电话:6186486
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工作。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篡工作;负责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的复议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培训。
(八)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
科室电话:4683889
负责管理企业注册,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审查、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企业注册及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企业年检工作。
(九)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科室电话:6186750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拟定发展与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有关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的登记与监督管理工作。
(十)市场监督管理科
科室电话:6364184
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
(十一)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与其合署办公同时挂12315指挥中心牌)
科室电话:12315 6186652
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十二)广告监督管理科
科室电话:6186499
负责制定全市广告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它广告活动,组织实施广告经营审批,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为组织的工作。
(十三)商标监督管理科
科室电话:4661793
负责全市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印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商标代理组织工作;组织认定著名商标和推荐驰名商标。
(十四)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科
科室电话:6186660
负责省直及未授权市、地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及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五)老干部工作科
科室电话:6186466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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