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开
所属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表
法制科
经检大队
企业科
外资科
广告科
个体科
商标科
市场科
工贸所
农贸所
法制科
序号
行政执法
工作标准
分值
考核标准
备注
1
行政复议
1、复议人员具备资格。2、受理环节符合法定条件,各项材料齐全。3、工作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岗位要求。4、制作的各项法律文书规范严谨。5、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服务热情、高效。
30
复议人员不具备资格的,扣3分;熟悉本岗位涉及综合法和专业法律知识的,扣5分;应予受理而未受理的,扣3分;态度生硬、服务不热情的,扣3分;书面法律文书要素不全的,扣3分;内容表达不严谨的,扣3分;文字体例有错误的,扣2分;作出的决定不正确,被有关机关纠正或撤销的,扣5分;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扣3分。
说明:同类行政执法行为能够制定统一标准的,可只制定一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