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林甸县工商局局长张树迁同志被林甸县委授予2008年度“情系和谐、感动林甸”人物荣誉称号。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培育文明道德风尚,集中展示在构建和谐发展新林甸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今年4月,由林甸县委宣传部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情系和谐,感动林甸”2008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经过层层推荐、党委考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共产生了14名“感动人物”,林甸县工商局局长张树迁同志喜获殊荣。
自2007年10月份调任林甸县工商局局长以来,张树迁同志全心全意为林甸经济发展服务,千方百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默默资助农村失学儿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新的业绩,树立了新的形象,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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